一、《武威地區(qū)志(套裝上下冊)》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和落實科學發(fā)展觀,遵循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用新觀點、新方法、新資料記述武威地區(qū)自然和社會的歷史與現狀。二、本志斷限年代,上限從武威有人類活動開始,下限斷至2001年武威撤地設市,個別內容有所突破,著重記述公元1840年以來的自然與社會情況。三、本志以現代社會分工和地方特點為依據謀篇布局,詳今略古,立足當代,橫排縱述。層次結構分為編、章、節(jié)、目四層,部分章節(jié)設子目。四、本志中述、志、記、傳、圖、表、錄等多種體裁并用,以志為主。文體為語體文、記述體。五、本志將前言、凡例、目錄、概述、大事記置于第一編前。彩色圖片集中排列,置于前言前。附錄置于編末,輯錄有關文獻資料,以補正文。六、本志目錄錄到目級。封面護封勒扣處列各編目錄,志末列索引目錄。七、歷史上的地名、計量單位、機構、官職等,均依歷史習慣記述。古地名首次出現時在其后括號內注明今地名,以后重復出現的,不再括注。歷史紀年采用各代年號,用漢字表示,括號內用阿拉伯數字注明公元紀年,公元前者加“前”,公元后者不加“公元”。中華民國年號用阿拉伯數字表示,并在括號內用阿拉伯數字注明公元紀年。年代未標明世紀者,均指20世紀。八、本志中中國共產黨甘肅省委員會(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甘肅省人民政府、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甘肅省委員會,簡稱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xié)。凡稱省委書記、省長等未注明省名者,均指甘肅省委書記、甘肅省省長。中國共產黨武威地區(qū)委員會(中共武威地委)、武威地區(qū)專員公署或武威地區(qū)行政公署,簡稱地委、專署、專區(qū)或行署、地區(qū)。凡稱地委書記、專員等未注明地區(qū)名稱者,均指武威地委書記、武威專區(qū)(或行署)專員。稱全區(qū)者,指武威地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