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責任保險顯示出諸多不同于傳統(tǒng)財產保險的特質,但是我國責任保險的規(guī)定并未體認其“異質性”特征,致使實務爭議不斷。研究現代責任保險法的基本理論及其制度構成,對于進一步推動責任保險法之現代化、健全保險法之體系、規(guī)范責任保險實務之經營,具有重大的理論與實踐價值。本書從責任保險之源流及現代法本質、權義結構、給付義務啟動、防御義務履行以及我國責任保險法之審思與前瞻五個方面展開。一是系統(tǒng)闡述責任保險目的及性質之三階段歷史嬗變,責任保險逐漸演變成“訴訟保險”。二是從現代責任保險發(fā)展趨勢、責任保險締約目的、損失補償原則等角度,論證“不利益豁免請求權”理論之正當性,指出現代責任保險的權義結構已從“一元論”演變成“二元論”,保險人的給付義務擴張至防御義務。三是從責任保險事故之特殊性、保險事故學說發(fā)展角度出發(fā),論證“受請求說”的正當性,指出責任保險被保險人需要在“事故發(fā)生”和“索賠發(fā)生”時履行“二次”通知義務。四是從基本理論、履行標準、利益沖突情形及解決方式、法律后果四個方面展開,論述責任保險防御義務之履行。五是對我國現代責任保險法制之基本構造、法理基礎以及具體制度之重構,提出完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