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傳播引發(fā)大量版權侵權,如何劃分相關行為人的版權責任?間接版權侵權責任作為一種責任形式又如何在新技術時代發(fā)揮作用?《網絡傳播中的版權侵權責任比較研究》通過詳細分析美國、英國和中國版權法與侵權法在上述問題中的適用,揭示三個國家在司法實務中的趨同與分歧。例如,司法判定主要集中于對主觀意圖、引誘行為以及幫助行為等要素的認定成為共同趨勢,但在直接侵權與間接侵權的劃分路徑上差異明顯?!毒W絡傳播中的版權侵權責任比較研究》對此的分析從兩種不同的網絡接入平臺技術展開:搜索引擎和P2P文件共享網絡。作為互聯(lián)網世界“善意技術”和“無良技術”的代表,兩種技術在不同國家面臨著不同命運,折射出在考慮社會福利以及與之相連的各方所承擔的損失風險的情況下,法律對版權人、技術提供者和公眾利益進行平衡的不同考量。在侵權法中尋找間接版權責任的侵權法理依據,作者認為,在版權權利不斷擴張的趨勢下,必須以侵權法上的注意義務為核心,在現(xiàn)代過失侵權責任體系中尋找構建間接版權責任的理論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