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書是司法活動的終*體現,積極探索對話式裁判文書,不僅能夠集中展現審判成果,也會發(fā)揮審判的輻射作用。裁判文書首先要跟當事人對話。在一審階段,要逐項回應原告的訴訟請求;在二審階段,要逐項回應上訴人的上訴理由;在審判監(jiān)督程序,要逐項回應再審申請人的再審理由。只有有的放矢、充分說理,才能有效提升司法裁判的接受度。裁判文書還要跟行政機關對話,為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提供指引;要跟下級法院對話,通過裁判文書指出下級法院審理思路上存在的問題,就是在發(fā)揮對下指導功能,并能統(tǒng)一法律適用的尺度和標準要跟社會公眾對話?!罢l執(zhí)法,誰普法”,裁判文書就是人民法院普法的平臺。要通過裁判文書的辨法析理,引導公眾理性行使訴權,培養(yǎng)全社會的法治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