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凌霄,法學博士,律師,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執(zhí)業(yè)紀律委員會主任、高級創(chuàng)始合伙人,中國法學會會員、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會員。曾就讀于浙江大學法學院、河北經貿大學法學院、并留學俄羅斯伊爾庫茨克國民經濟學院,分別獲得知識產權法方向法學博士、經濟法碩士、國際金融學碩士。具有經濟師資格和證券律師從業(yè)資格。長期專注于,公司運作及資本市場的法律實踐與研究,在影視音像版權,公司日常法律風險防范,公司法人治理、改制重組、公司并購、私募融資、新三板、破產清算等領域積累了豐富的法律風險防控經驗,并有針對性的提出法律風險解決方案。曾在俄羅斯伊爾庫茨克國民經濟學院學習,對涉俄法律業(yè)務具有一定的研究。多次受邀給多家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央視媒體、地方律協(xié)、教委機構及中小學校、公司等機構進行法律授課。主要作品有《QFII制度引入與我國對策》《保險法告知義務制度研究》《論網上作品的著作權保護》《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與知識產權保護》《工藝美術―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的載體和基礎》,《俄羅斯法律見聞錄》《工商登記制度掃除最大法律障礙》《掛牌新三板,你準備好了嗎》《企業(yè)與在校大學上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嗎》《股權贈與可以撤銷嗎?》《“夫妻公司”如何進行股權轉讓》《股權轉讓重要環(huán)節(jié)不能疏漏》《公司對外擔保需謹慎》《新:〈消法的“后悔權,你行使了嗎”》、《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權行為的效力如何認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