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7年的《法國商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真正意義上的獨立的商法典,首開民商分立法典之先河,標志著民商分離的立法體系的確定。自2000年起,法國開始采用“授權法令”的形式頒布《商法典》立法部分的全部條文,開始了法國商法的“再法典化”過程。本書是根據法國Dalloz出版社2014年版《商法典》翻譯而成,并根據最新條文進行修改,全書分為上中下三冊。上中兩冊是立法部分,包括商事總則、商事公司與經濟利益合作組織、特定形式的買賣與排他性條款、價格與競爭自拍、商業(yè)票據與擔保、企業(yè)困境、商事法院及商事組織、某些受特別規(guī)則約束的職業(yè)等內容;下冊則是實施法令部分,包括商事法院與商事組織、幾種有專門規(guī)范的職業(yè)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