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事訴訟法》作者慶幸自己人生中能有七年多的時間(1994-2002年)在聯合國國際刑事法庭任職。在那個時間和環(huán)境中,他學會了從全球角度來理解人類犯罪和刑事訴訟問題。一個人被起訴后能不能被定罪?需要一個求證過程,也需要求證的規(guī)則。這些規(guī)則在國際或在國內是不同的。國際刑事訴訟法非常復雜?!秶H刑事訴訟法》就這方面規(guī)則的基本內容進行了討論和闡述,如國際刑事訴訟的基本框架、基本特征、基本程序以及基本保障等。迄今為止,已成立了不少國際刑事司法機構。不同國際刑事法庭具有不同的管轄權。但它們在刑事訴訟程序方面還是有共同之處。例如,它們主要是采用源自英美司法制度的對抗式程序,即由控、辯雙方決定并傳喚證人,通過向國際法庭提出對己方有利的證據,來證明被告人有罪或無罪。當然,審判程序圍繞證據而展開。證據是國際刑事訴訟中的關鍵。被告最終有罪還是無罪,主要由證據來決定。為了能公正審判,國際訴訟程序法規(guī)定了一些基本制度,其中包括對被告及嫌疑人的權利的保障。另外,為了能在世界范圍內取證、逮捕、移送被告及執(zhí)行判決等,國家合作也是不可或缺的。所有這些規(guī)則的理論與實踐問題,在書中都一一論及。作者在國際刑事法庭的經歷,是一段極其難得和寶貴的經歷。作者撰寫《國際刑事訴訟法》,是他愿意將這些經歷與大家分享,期望中國能有更多的國際訴訟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