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漢明,1951年生,湖北鄂州人,湖北省政協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湖北省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重點基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治發(fā)展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華中科技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湖北省檢察官文學藝術聯合會主席,全國檢察業(yè)務專家。長期從事法律、檢察實務及產權制度創(chuàng)新理論研究,在省級以上報刊發(fā)表論文200余篇,出版《中國農民土地持有產權制度研究》《中國農民上地持有產權新論》《馬恩“丹麥模式”中國化之距——農民土地持有權制度》等著作。主持完成全國人大重點研究課題“中國反洗錢立法研究”和“訴訟檢察監(jiān)督效力研究”等10余項國家級重點檢察研究課題,參加中央“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基本觀點研究”課題組并具體承擔“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于農業(yè)和農民問題的基本觀點”子課題,承擔中央“社會管理法治化”等重點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