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學在我國曾經有“顯學”之美稱,近來卻有不少學者提出了“處于危機”或者“面臨轉型”的命題。這無疑與刑法知識的創(chuàng)新面臨困境、刑法研究方法面臨更新有著密切的關聯(lián)。從理論界來說,焦點集中在“四要件犯罪構成理論體系”與“德日三階層犯罪論體系”的命運之爭;而從實務界來說,興趣偏重于具體案例中問題的理論解決和智力支持。作為我來說,借助目前的有利環(huán)境,盡量本著“從實踐中提煉問題”、“研究問題反饋于實踐”的研究思路,以推動刑法學的“實證化”和適度改變“理論與實踐兩張皮”的現(xiàn)象。《實踐刑法學·總則》廣泛搜集典型案例,就罪刑法定、但書、相對負刑事責任人犯罪、免予刑事處罰、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特殊減輕、立功、附屬刑法、被害人過錯等的適用問題進行深入詳細的研究,以為理論界科研工作者進一步研究提供素材,為刑法學人提供原汁原味的學習資料,為司法實務部門處理個案提供理論參考。近年來,各種域外的刑法教科書的翻譯引進,為我們審視國內傳統(tǒng)的教材提供了參照標準。無論是我本人還是與我相識的出版工作者均有同感,現(xiàn)行的國內教材(特別是部門法學)普遍存在距離實踐過遠、呼應實踐不足的“特色”。無疑,這與我國的司法現(xiàn)狀(如法院案例公布有限,公布的司法統(tǒng)計資料可用性不強等)緊密相關。其實,我近年來除了做些“形而上”的研究外,同時也沒有忘卻“形而下”的研究,即案例文本的實證研究?!凹赋婶谩?,《實踐刑法學》系列(包括《實踐刑法學·個罪》和《實踐刑法學·總則》)要是能為改變上述現(xiàn)狀盡些微薄之力,那就是另外一種收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