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一、選題依據
(一)理論意義
(二)現實意義
二、研究現狀及文獻綜述
(一)西方學者關于自決權的研究
(二)中國學者關于自決權的研究
三、內容架構
四、研究突破
(一)內容上的突破
(二)視角上的突破
五、研究方法
六、概念界定
(一)“自決權”、“民族自決權”與“人民自決權”
(二)“非殖民化運動”
第一編 自決權理論之本體研究
第一章 自決權的由來及發(fā)展
一、自決權的起源
二、自決權的發(fā)展脈絡
(一)自決權的早期實踐
(二)國際社會中的一項政治原則
(三)國際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
(四)國際法上的一項集體人權
三、本章小結
第二章 自決權的“不同版本"
一、馬克思主義的自決觀
(一)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基本觀點
(二)對馬克思主義自決觀的簡要評析
(三)余論:列寧的自決權是否等同于分離權?
二、西方學者對自決權的一般認識
三、國際法上的自決權
(一)從法律文本看自決權的內容構成
(二)國際法上自決權的具體涵義
第三章 關于自決權的“內外劃分學說"及其評析
一、“內外劃分學說”的提出
(一)提出背景
(二)相關論述
二、“內外劃分學說”的基本觀點
三、“內外劃分學說”之簡要評析
四、應以“學科劃分法”取代“內外劃分法”
(一)“學科劃分法”的內容
(二)“學科劃分法”的依據
(三)“學科劃分法”的意義
(四)兩種劃分法的區(qū)別所在
第四章 自決權的性質辨識
一、法律原則抑或法律權利?
二、單一權利抑或復合權利?
三、一次性權利抑或永久性權利?
四、唯有獨立的實現形式抑或還有其他?
五、絕對性權利抑或相對性權利?
六、強行法性質的權利抑或習慣法性質的權利?
七、本章小節(jié)
第五章 自決權的主體界定
一、與主體相涉的基本概念:“人民”與“民族”
二、作為自決權主體的“人民”
(一)圍繞著“人民”含義的論爭
(二)上述論爭之評析
(三)“人民”含義之解析
(四)“人民”范圍之具體界定
三、作為自決權主體的“民族”
四、觀點辨析
(一)少數者:能否是自決權主體?
(二)土著人:能否是自決權主體?
(三)一國內的部分人民:能否是自決權主體?
(四)主權國家:能否是自決權主體?
(五)個人:能否是自決權主體?
五、本章小結
第二編 自決權與相關范疇之關系研究
第六章 自決權與國家主權
一、國家主權的一般理論
二、自決權碰撞國家主權的情形及原因
(一)基本情形
(二)主要原因
三、自決權與國家主權的關系
(一)兩者的相互依存
(二)兩者的相互制約
四、觀點辨析
(一)自決權高于國家主權的觀點
(二)自決權與國家主權融合為一體的觀點
(三)自決權由國家主權所派生的觀點
第七章 自決權與人權
一、人權的概念及其歷史發(fā)展
二、自決權與集體人權
(一)自決權的集體人權性質
(二)自決權發(fā)展成為集體人權的意義
(三)一種視角:從人權組合體系看自決權
三、自決權與個人人權
(一)自決權:個人人權的政治基礎
(二)自決權與個人人權的界分
四、觀點辨析:關于自決權向個人人權滲透的學術主張
第八章 自決與自治
一、自治的要義及其一般理論
二、自決與自治的理論分野
三、自決與自治的內在關聯
(一)自決:自治的前提
(二)自治:自決的一種結果形式
四、自決與自治的混同:原因及危害
五、案例解析:自決與自治關系的另一種誤讀與調適
(一)北愛爾蘭問題之考察
(二)從“存異并立”模式到“求同分享”模式
(三)經驗與啟示
第九章 自決與民主
一、民主的由來及內涵
二、自決與民主的差異
三、自決與民主的關聯
(一)早期的自決與民主的交織性
(二)自決與民主的同根性
(三)自決:推動民主的重要杠桿
四、關系混亂的自決與民主:表現及根源
五、一種相關的理論動向及其評析
六、本章結論
第十章 自決與分離
一、自決權不包含分離權
(一)分離與獨立的不同涵義
(二)國際法上的自決權不包括分離權
二、分離權:一個近乎虛擬的概念
(一)國內法與分離權
(二)國際法傳統(tǒng)中的“分離權”:一種補救性權利
三、分離主義的現實考察
四、自決權:并非分離主義的擋箭牌
第三編 自決權實現方式之識別研究:以公民投票為分析對象
第十一章 自決方式與公民投票的關系原理
一、自決權的實現方式與國際法上的公民投票
(一)武力方式
(二)和平方式
二、公民投票的類型及概念辨析
(一)以往學界對公民投票的類型劃分及簡要評析
(二)自決性公民投票與民主性公民投票的劃分及其依據
(三)該類型劃分的意義
三、本章結論
第十二章 自決性公民投票
一、國際法淵源
(一)自決權原則
(二)國際條約
(三)國際組織的決議
二、合法性要件
三、適用范圍
四、實證分析
(一)歸屬性公民投票個案:德國薩爾區(qū)
(二)獨立性公民投票個案:多哥與東帝汶
(三)案例解析——兼論自決性公民投票的啟動和運作
第十三章 民主性公民投票
一、歷史發(fā)展
二、理論基礎
三、法律規(guī)范
四、適用范圍
(一)全國民主性公民投票的適用范圍
(二)地區(qū)民主性公民投票的適用范圍
(三)民主性公民投票適用于領土主權變更的情形
五、基本功能
(一)增強制約力
(二)保持穩(wěn)定性
(三)提升正當性
(四)促進參與感
六、制度局限
(一)未必能避免“多數人暴政”
(二)未必結果科學
(三)未必能保障人權
(四)未必符合正義
(五)未必能避免專制
(六)未必能反映民意
七、深層分析
(二)民主性公民投票屬于非常態(tài)的民主表達方式
(三)要建立保護少數的制度以彌補公民投票的不足
(四)防止民主性公民投票制度的濫用
(五)要建立向選民提供充分信息和討論機會的制度
八、本章小結
第十四章 特殊民主性公民投票的實證分析——以分離為議題
一、分離性公民投票個案:加拿大魁北克
(一)案情簡介
(二)案例解析
二、魁北克公民投票的幾點啟示
三、關于遏止分離性公民投票濫用的對策思考
(一)要善于運用法律手段遏止分離主義
(二)要建構妥善解決“差異”問題的制度安排
結束語:自決權理論的問題與思路
一、理論混亂的根源與出路
二、兩個“法理上的陷阱”及其超越
三、自決權的工具主義色彩
四、自決權的局限及其運行邊際
五、自決權的當代價值
參考文獻
一、中文文獻(除譯文文獻外,按作者姓氏音序排列)
二、英文文獻
附錄
附錄A
附錄B
附錄C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