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年,北美殖民地反對英國的運動正在進展當中,面對殖民地白人抗議英國“侵奪”他們的自由,賓夕法尼亞的本杰明·拉什提醒他的白人同胞,白人對黑人的奴役也是一種犯罪。他警告說:“請記住:一個民族進犯罪,就需要對這個民族進懲罰。雖然我們不知道奴隸制這種罪惡將要受到什么懲罰,但是可以肯定地說,只要上帝繼續(xù)保持公正和仁慈,實行奴隸制的民族就難以逃脫懲罰。他的預言不幸得到了應驗。在擺脫英國的統(tǒng)治后,美國人并沒有完全放棄奴隸制,美國憲法承認奴隸制的合法性。雖然北部諸州逐漸廢除了奴隸制,但南部蓄奴州繼續(xù)堅持實行并擴張奴隸制。奴隸制問題一再使得聯(lián)邦陷入危機,并最終導致了1861-1865年的內戰(zhàn)。在建國80年后,美國人終于因為實行奴隸制而受到了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