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著名的社會法學家奧托·施佩克教授有句至理名言:"非殘疾是偶爾的,它并不意味著不會出現殘疾,而意味著相對于很難遇上這件偶然的事的人來說負有更多的責任。"在我國有著近6000萬殘疾人,他們無疑是一個值得社會關注的特殊的群體。由于身心上的殘疾,使他們更易受到傷害和不公正對待。1992年我國第一個民間法律援助機構:"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正式成立了,開創(chuàng)了我國法律援助的先河。自那時起,本書作者就致力于我國殘疾人法律援助事業(yè),并受到了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多次接見和鼓勵。在為殘疾人無償提供法律援助的十余年來,我們欣慰地感受到了中國殘疾人事業(yè),尤其是殘疾人法制事業(yè)的蓬勃發(fā)展,同時也目睹了殘疾人生存的艱辛與坎坷,并為殘疾人朋友的奮爭和不屈所感動。面對無數的求助者,我們深深地認識到:即便是在一個法制最為健全的國家,法律意識的普及也尤為重要。因為立法者僅僅是為受助者提供了一種保護的可能性。但如果受救助者"不了解法律,如果他們不享有廣泛的權利或者不行使權利,法律就不會發(fā)生效力"。所以,在我們?yōu)闅埣踩颂峁┓稍耐?/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