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罪有兩種,一種是行為的,就是犯的罪行,另一種是心里犯的罪,你雖然沒有做出來,但你想做,你在心里已經做了,這叫罪性。不一定要犯出罪行來,但每一個人都有罪性。這是一部被作家余杰稱為“驚心動魄之至”的小說。它讀來另人窒息的原因在于,本書的作者不是運用所謂想象力,而是用良心呼求真實,通過紀錄片式的風格,描述了主人公李百義從農村逃往城市追求新生活,遭受不公正被迫盜竊、殺人、逃亡和懺悔的殘酷遭遇,第一次用小說的方式公開揭示了我們面臨的社會的真實處境。小說通過李百義遠走西部的自我懺悔和精神拷問,探索現(xiàn)代中國人的罪和愛。李百義的經歷,構成了當代中國重大事件和弱勢人群苦難的編年史,也記錄了中國人對靈魂深處罪感的自覺、追求愛和公正的烙印。小說故事跌宕、感人至深,或可稱之為中國弱勢人群生活實錄的小說版。是中國文學界罕有的直面黑暗,追求光明的優(yōu)秀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