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六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水環(huán)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制定
第三章 不污染防治的監(jiān)督管理
第四章 防止地表水污染
第五章 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